各工会小组: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和文山州总工会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开展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我省工会组织在新的形势下,在传统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的基础上,借鉴省外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发展的一项实践活动。两年的实践,得到了上级的肯定,社会的认可,职工的拥护。它充分证明,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把职工群众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体现。建立医疗保障体系这一改革目标,目前尚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患大病困难职工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难以落实。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实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仅有利于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扶持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重要的是通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帮助患病住院职工解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困难,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得到医疗互助给予的补助经费,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缓解患病职工的生活困难,从而解决职工因患病住院导致生活水平下降或因病致贫的问题,使广大职工群众的医疗水平从整体上得到提高。如砚山县教育局的一名职工,由于参加了医疗互助活动,生病住院后获得医疗互助补助金166680元,差不多等于他十年的工资,医疗互助解决了家庭的大难题。因此,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旨在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体现的是“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高尚精神,而不是追求利益回报的商业投资。
各工会小组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对党的事业、对广大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的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二、我校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以来的情况
两年来,在各工会小组和广大教职工的辛勤工作和积极支持下,圆满完成了第一期和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各项任务。第一期(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共有332名职工参加,其中,在职278人,离退休44人,参加率达100%。每人交费72元,收取互助金23040元,补助了16人(次),补助金额为7270元,其中,最高的补助了4046元;第二期(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共有309名职工参加,其中,在职287人,离退休47人,在职参加比例为95.3%。每人交费50元,收取互助金17228元,至今补助了5人(次),补助金额为4055元,其中,最高的补助了1158元。
三、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有关政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做好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委会召开了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决定,第三期活动的实施办法可在第二期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不必再做大的调整。即对继续参加第三期活动的职工,每人每年交费50元,对新参加活动的仍按72元交费。补助的标准仍按四档执行,即800元至5000元的自付部分补助40%,5000元至10000元的补助60%,10000元至100000元的补助80%,100000元200000元的补助90%。在一个互助期限内职工发生多次住院时,只扣减一次补助起点,其费用可以累加计算补助。但已审批过的补助不得与下一次补助累计。因此,第三期活动实施办法基本保持了第二期实施办法。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组织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一是要加大对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互济精神的宣传力度,使职工理解开展职工互助活动的意义,理解“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真正含义。二是要加大对第三期活动办法的宣传力度,使职工真正感受到第三期活动给职工带来的更大实惠,感受到工会组织竭诚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诚意,提高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请工会小组于6月5日前,把互助金收齐交到工会办公室(马镱桐老师处)。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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