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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师专工会关于慰问教职工的有关规定
 


  一、 对住院教职工看望、慰问的规定
  1、教职工住院,工会小组长应及时向工会办公室报告。
  2、凡住院的教职工都由部门及时向工会小组长报告,并由工会小组长经手办理看望、慰问的费用,一般住院以工会名义看望一次,报销费用最高限额为60.00元以内(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工会小组长不及时向工会报告而造成一人多次开支的,工会只报销一次费用)。
  3、各系(部)正副职领导干部住院由工会小组长向校工会报告,并由学校领导、工会有关人员和工会小组长一起前往看望、慰问。
  4、一般教职工住院由工会小组长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代表前往看望和慰问。
  5、离退休教职工住院由离退休办公室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安排看望和慰问。
  二、对直系亲属病故教职工看望、慰问的规定
  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工会小组长要及时向校工会报告,校工会通知到学校各部门。在可能的情况下,由学校有关领导、 工会人员、工会小组长前往吊唁。并送慰问金200.00元和以工会名义送50.00元以内的花圈一个。



                                 文山师专工会
                                200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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