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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2、负责人才队伍和教职工队伍的规划与建设。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包括调入、调出、内部调转、复转军人安置、解决两地分居、人才引进、聘干等。
4、负责学校人员的定编、定岗、聘用及聘后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员工的劳动工资、福利、校内分配、医保等管理和调整工作。
6、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教职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
7、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教职工数据库建立工作。
8、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以及延聘、返聘的审定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请销假、结婚、丧葬、抚恤、评残等有关事宜。
10、负责教职工的培训、进修管理工作。
11、负责教职工的履职考核工作。
12、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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