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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师专社科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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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使教师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高尚的师德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一)明确具体要求,让师德内化为教师自觉的行动。
1、对事业:忠诚热爱。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德育教师的正面教育,禁止教师散布任何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对工作:精益求精。教师应以严格的工作标准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治学,时刻要想着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教育任务。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3、对学生:真心热爱。要求每位教师对学生亲切关怀、耐心帮助、平等相待,做学生的知心人。
4、对教师:团结协作。教师之间相互尊重、合作共事,不允许相互拆台、造谣中伤、扯皮和推委。
5、对自己:严格要求。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奖惩分明,塑造良好教育形象。
对师德高尚的教师表彰奖励,形成竞争机制,促使各位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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