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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中质的研究的几个问题
  一、质的研究
  科学心理学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奉物理学的研究范式为圭臬,试图彻底摆脱与其哲学母体的联系,成为一门严格的自然科学。因此,从构造主义到行为主义,新行为主义,直至认知学派,主流心理学走的是一条实证主义的路线,量的研究一直备受欢迎。
  方法论上的唯科学主义倾向使主流心理学的路越走越窄,行为主义式微便是佐证。另一方面,现象学、解释学、符号互动理论、社会批判理论却在蓬勃发展,特别是建构主义思潮的兴起,质的研究方法应运而生。1974年,在美国心理学会“杰出科学贡献奖”领奖演说中,克隆巴哈提倡在心理学中开展质的研究。他呼吁“不应再亟亟寻求可以建立‘一般性学说’的通则,更不应局限于假说的检验;而应注重全盘的观察、地方性的描述,及情境中的诠释。”
  所谓质的研究,就是“以研究者本人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质的研究与定性研究不同,前者强调研究的过程性、情境性和具体性,后者侧重研究的结论性、抽象性和概括性。
  Nunan指出,质的研究具有如下特点:(1)环境性,研究不是在实验室或模拟的情景中进行的,而是在实际生活环境中进行的;(2)非干扰性,研究者不操纵或控制被观察的现象;(3)长期性,研究通常会历时数周、数月甚至数年;(4)合作性,质的研究需要多个参与者的共同合作;(5)解释性,研究者对材料进行解释性分析;(6)有机性,研究问题或假设与数据的收集和解释相互作用。
  二、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的区别
  作为科学研究的两种主要范式,量的研究偏重数据度量,质的研究倾向于文字描述。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量的研究试图找出材料来证明一个已有假设,通常以假设为出发点;而质的研究旨在发现一个理论来解释材料,事先一般不形成假设,研究问题在研究过程中逐渐显现,并不断演变。量的研究主张把各种变量从自然环境中孤立出来,通过对变量的操纵控制找出其因果关系;质的研究则非常重视变量产生的情境,强调在自然情境中,对被研究者的心理和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观察。
  Seliger和Shohamy认为从质的研究到量的研究是个连续体,两者分居该连续体的两端。
  他们用如下四个变量予以衡量:
    质的研究           量的研究
    综合的,整体的  ———— 分析的,部分的
    归纳的      ———— 演绎的
    控制程度低    ———— 控制程度高
    材料收集的明晰度低———— 明晰度高
  三、质的研究应注意的问题
  1、资料收集问题 
  资料收集是否真实全面,直接关涉质的研究结果。质的研究资料收集的方法体系是开放的、多元的:包括参与或非参与观察、无结构或半结构访谈、文献分析、实物分析、个案调查、行动研究、人志学方法等。
  原始材料有助于读者判别研究结论的真实性,研究者应收集尽可能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这就要求研究者深入被研究者内部,展开实地研究。通过与被研究者的交往与互动,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描述、分析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和行为,全面地整体地理解心理现象的社会文化背景和行为方式的深层意义。在收集和分析资料时,不能有意无意地忽略某些对研究课题至关重要的信息,也不能刻意挑选那些可以用来支持自己观点的材料,排斥与自己观点相对的材料。研究过程是质的研究结果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必须加以详细记载和报道。
  2、效度问题 
  质的研究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扎根理论的首倡者Strauss和Corbin提出四项判断标准:(1)资料的有效性、可靠性和信誉度;(2)对理论自身的判断;(3)产生、阐释、测试理论的研究过程是否完善;(4)结论的得出是否扎根于经验的数据。学者们援引量的研究的“效度”概念,用以标明质的研究中,“研究结果和研究的其他部分(包括研究者、研究的问题、目的、对象、方法和情境)之间的一致性”。
  Maxwell将质的研究之效度分为五类。描述型效度:对外在现象或事物所作描述的准确程度;解释型效度:研究者了解、理解和再现被研究者对事物所赋予的意义的真实程度;理论型效度:从研究结果中建立起来的理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所研究的对象;推广效度:研究结果是否可以推广到类似的情境或个体;评价效度:研究者对研究结果所作的价值判断是否真实。
  质的研究不进行随机抽样,不能将来自样本的结论推广到总体,不具有量的研究那样严格的“外部效度”,却可以测查研究结果的“内部效度”,即将从样本中获得的结果推广到样本所包含的时空范围。
  检验效度的方法主要有:侦探法、证伪法、相关检验法、反馈法、参与人员检验法、比较法等。例如:对研究结果中存在的问题一步一步进行侦察,找到有关线索,然后将各种线索进行对比,制订最佳处理方案;将所得结论用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情境中进行检验;在得出初步结论后,广泛地听取他人意见,从更多的角度理解和分析研究结果;将研究报告反馈给被研究者,了解他们的反应,根据反馈信息对研究结果作必要的修改;将研究结果与学术界普遍认可的理论进行比较,确定结论是否成立等。
  3、研究者的个人倾向问题 
  在质的研究中,研究者本人是主要的研究工具,其特定的研究目的和动机,其独特的个人背景及其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对研究过程与研究结果的影响必须全面加以考虑。
  研究者特定的研究目的直接影响质的研究所得结论。Maxwell将研究目的分为三种:个人的、实用的和研究的。如果一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个人”,那么,研究的设计以及对研究结果的解释都很容易带有个人的主观色彩。如果是为了“实用”,那么研究者受社会方面的影响可能会比较大,往往很难保持心理学研究所需要的中立和公正。如果是为了“研究”,研究者可能对自己的价值取向和个人偏好认识不够,以为自己是在进行“纯粹的”科学研究,却囿于前人定见,对心理学史上某家某派的理论情有独钟。 
  研究者在研究中所采角色也会影响质的研究。一般地讲,信奉建构主义的研究者可能将自己看成一个“学习者”,他们对被研究者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出充分的尊重和浓厚的研究兴趣,像学生一样虚心、恭敬地倾听和观看,而不是对被研究者指手画脚。遵循批判理论的研究者容易将自己看成一个“鼓动者”,认为研究的使命是唤醒被研究者的思想意识,提高他们自我批判、自我提高的能力。后实证主义的推崇者认为,研究者就是“研究者”,他们带着自己的问题到实地去调查情况,收集资料,然后不断的发现问题、形成假设。研究者的角色意识不仅影响质的研究的实施方式,对研究结果亦有重要作用。“学习者”获得的结果反映了被研究者本人看待和解释事物的方式,有助于揭示心理和行为的本质;“鼓动者”易于发现研究对象中存在的问题,但研究时易采取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研究者”强调对客观事实进行冷静地描述和中立地分析,却可能受到所持理论框架的束缚。
  研究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往往影响他们对研究课题的选择。譬如,奥尔波特与弗洛伊德在维也纳一次不愉快的会晤,激发了他探索人格理论的兴趣,从而提出了著名的人格特质理论。
  研究者过去的生活经历对研究设计、实施和结果分析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其个人经历往往会被带入研究中,与研究对象进行对照,成为检验研究结果的一个参照系统。此外,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经历也会影响研究进度以及对研究结果的解释与评价。如果在研究过程中有比较愉快的经历,研究者便容易对研究结果持正面的态度,否则,就可能对研究的对象和现象持比较苛刻的评价标准。
  4、伦理道德问题 
  从事研究工作的伦理规范和研究者个人的道德品质是心理学研究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质的研究尤为突出。质的研究的伦理问题主要包括自愿原则、保密原则、回报原则和关系保持方式。研究之前是否要事先征得被研究者同意,主要有隐蔽式和公开式两种意见,多数学者倾向于后者,即质的研究大都以自愿原则选取被试。质的研究应遵循保密原则和回报原则,对此几无争议,至于研究者以何种方式对被研究者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尚无定论。研究者应该如何结束与被研究者的关系,是个让质的研究者们感到棘手的问题,有待于学者们继续探索。
  四、质的研究发展趋势
  心理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其研究方法的多样性。针对主流心理学对质的研究方法的偏见,巴尔斯指出:“心理学的青春期”排斥质的研究有个深层的原因,那就是被极端实证化倾向所掩盖的自卑情结。近年来,质的研究以其独特的魅力引起了心理学研究者的广泛关注。质的研究方法的发展呈现如下趋势:重视实地研究,强调扎扎实实地深入现场,到实地去观察,去倾听,去发现;强调与量的研究相结合,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结合的趋势在心理学研究中日益显著;重视预测,质的研究不啻停留在对心理现象和行为的描述与解释水平上,还强调通过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来预测其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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