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教务处通知 教学管理文件 教学安排 学分制信息 教研信息 实践教学
 您的位置:学分制信息

 

关于学分制课程收费的有关规定 

    为使学分制得以顺利推行,真正起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激励教师教学积极性、发挥专业优势,同时体现知识的有价性,现结合学校学生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收费类型

1、学费:指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所需缴纳的正常学习费用。

2、重修费:指学生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不合格或因考试作弊、无故缺考等原因,需重修该课程应该缴纳的学习费用。

3、辅修费:指学有余力的学生,除学习本专业课程外,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所需的学习费用。

4、任选课程费:指学生修满规定的12-16学业分任选课程后,仍需选修任选课程所需的学习费用。

二、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年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物价核定标准收取。

2、重修费:(1)考试不合格、无故缺考重修:理论课:20元/每学分;实践课(含实验课、专业技能课、上机课等):30元/每学分;(2)作弊重修:按考试不合格重修的双倍费用收取。

3、辅修费、续选任选课程费:理论课:10元/每学分;实践课(含

实验课、专业技能课、上机课等):20元/每学分。

三、交费时间及交费办法

1、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时交清;

2、重修费:须在每学期选课前交清;

3、辅修费、续选任选课程费选课结束后,开课前交清。

上述费用均交到学校财务室,学生凭交费收据到教务处报到、登记,方能注册、参加选课、修读课程以及成绩归档等。未交清费用者,不与参加考试。

本规定自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2001年8月4日



Copyright (C) 2000-2001 www.wstc.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文山师专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