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学习管理暂行规定
电大开放教育学是以学生运用多种媒体自学为主、教师提供助学支持服务为辅的一种开放性的现代远程教育形式。教学的组织实施主要以学生自己确定学习进度,收听收看课程教学节目,使用各种
助学资料和多种媒体,适当接受教师辅导,完成课程学习要求和任务,进行自主学习的方式完成。平时的教学师生分离、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
电大开放教育学员应根据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的特点、本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坚持运用各种教学媒体业余自学。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要求完成期课程学习任务,自觉地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学员在每年春季或秋季报名被分校预录后,交接受学习能力摸底测试。测试通过者,方能正式录取,第八年,第八年结束时,仍未能达毕业要求的学生,学籍自行终结。
2、每学期开学,即双学期3月1~20日,单学期9月1~20日,学员须根据专业学期课程开设按排,到管理员处办理课程报考手续,交纳课程开学习费,领取教材和各种媒体资料。未办理或逾期办理课程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3、学员平时学习,该树立运用多种媒体自主学习的观念,充分发挥学习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安排时间,正确使用各种教学媒体,养成良好自学习惯,搞好自学工作,认真完成各门课程的自学任务。
(1)学员必须根据各科常设辅导教师的课程教学计划安排,结合自己工作的实际情况,恰当地制定出各门课程计划,一式两份,一份交辅导教师指导和督促检查;一份作为自己平时自学各门课程的依据。
(2)学员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自学进程计划,按时完成自学章节任务,认真做好各门课程的学习笔记(媒体使用记录),面授时接受责任教师检查,并作为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3)学员必须独立地按质、按量完成教师所布置的习题、测验、作业。不得相互抄袭、请他人代做敷衍、应付了事,否则一经发现将退回重做并严格处理。同时学员必须按作业交批时间的规定,按时寄交专业管理员登记,逾期辅导教师可不作登记批改。
(4)学员平时自学碰到疑难问题,应及时用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直接向常设辅导教师询问解答。
(5)学员应按广播电视课程出时间表(含直播课程),按时收听(看)课程教学节目;购买、复制、借助常设辅导教师要求的导读磁、课程音像料等,有条件者可按期参加计算机网上教学活动。
(6)学员须根据学期课程面授和学习小组教学活动指导安排,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面授辅导,因故不能参加应履行请假手续。
(7)学员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上机学习参加(见习)、调查、毕业设计(作业)、毕业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实践和考核。
4、学员须根据学期各科平时成绩一般占该课程期末总成绩的确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经省校批准的特殊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确3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确70%。
平时成绩的评定由常设辅导教师依据学员完成平时作业(含测验)和实践环节情况,并参考学生完成平时自学学习笔记给予评定。原则上:(1)平时自学笔记未完成自学进程计划2/3者。(2)上半个学期未交批过一次作业者。(3)无自学进程计划、无课程学习笔记者,概不评定平时成绩。
5、学员课程注册后,应按时参加课程期末考试。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电大考务管理规定》。
(1)没有办理过课程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门课程的程的考试(含正考,补考)。
(2)办理过课程注册学习手续的学生,可参加该课程当学期或下一轮的期未考试。
(3)正考未得合格成绩需参加补考的课程,学员应另外交纳补费(20.00元/科);补考仍未及格的课程,必须重新参加重修重考。
(4)因故不能参加正、补考的学员,须向管理员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继续申请该课程的正考、补考和重修重考。
6、学员应建立自身学习成绩档案,妥善保管各“课程成绩通知单”,并将成绩填入“学生证附件”。
学员所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即获得相应课程学分(8年有效),学员修满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后,可凭“学生证附件”,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7、学员在学习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将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8、学员应定期主动向单位汇报在校学习情况,学校也将定期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学员的各方面情况,以求得单位对学员学习的支持。
本规定自1999~2000学年下学期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文山广播电视大学
二000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