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业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

形成性考核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形成性考核是深化课程考核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学会学习和促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及时、有效的消化所学的知识,促进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实现,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大理电大“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试点”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

一、课程形成性考核的目的和任务

1.在远程教育系统中,加强形成性考核是强化素质教育,强化教学改革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深化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的重要措施。

2.形成性考核是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测评,对学生课程学习过程中各环节的考核。目的是加强对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反馈学习信息,指导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养成终身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

3.通过形成性考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学习,掌握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个别化辅导和指导。

二、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1.形成性考核是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测评,是对学生的课程学习的阶段性考核。形成性考核一般包括:平时作业考核和专门设计的课程大作业考核、单元测试、期中考试、模拟考试、课堂测验、实验实习考核、学生学习状况考核(辅导课出席情况、自学计划及学习情况、远程教育手段利用情况等)等。具体各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标准由责任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而定。

2.形成性考核的具体要求由各科教师根据中央电大、省电大课程实施细则,结合教学实际在“导学资料”中明确规定。

3.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各科任课教师根据要求比例评定。

三、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实施与要求

1.专业管理员在每次考试前一周收集教师的形成性考核成绩,关将各科成绩填写于汇总表。

2.任课教师或辅导教师对学生的平时作业、阶段测评、课程设计及大作业、实验报告等要及时的全批全改,写出规范、详细、恰当的评语,并给出成绩。对学生的实验实习和学生自主学习情况要有综合评定。各种评定要反馈给学生。

3.相关教学服务支持部门要无条件保证教学服务支持系统畅通无阻运行。

4.专业管理员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要将作业收齐交教务处建档保存二年。

5.课程辅导教师和相关人员在评定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1)评定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根据学生平时学习实际,如实评定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

2)学生必须按作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完成作业并上交,凡延迟交(无特殊情况)或不交者,本次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记为零分。

3)课程形成性考核必须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书写要工整,完成要认真。抄袭他人者,本课程形成性考核记为零分。

4)每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内容,学生应全部完成,完成量不足者,必须根据未完成量扣分。

5)评定的形成性考核成绩必须向学生公布,以便学生核实监督。

四、课程形成性考核的检查和成绩认定

1.为了保证开放教育试点专业各教学环节得到有效落实,远程教育部要对作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2.对于在课程形成性考核各教学环节上不称职的辅导教师,由远程教育部上报校长,终止本课程任课资格。

3.对于在课程形成性考核各教学环节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将取消该生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4.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由任课辅导教师综合评定汇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登记于记分册。于考试前一周交专业管理员,由专业管理员汇总于《形成性考核成绩登记表》后交教务处。由远程教育部管理人员将成绩录入《计算机教务管理系统》中,并将成绩数据上报省电大教务处,上报数据得到确认后,成绩生效。

5.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须在下学期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

6.课程总成绩不及格者,参加下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继续有效。

7.学生对评定的形成性考核成绩有疑问,可向专业管理员或远程教育部反映。

8.加盖印章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单由远程教育部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严格把关,保管时间至学生正式毕业。

五、本规定自2002年春季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远程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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