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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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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来访规定

一、接待来访热情和蔼,态度诚恳,并做到平等待人,急来访者所急,想来访者所想,耐心听其陈述,做好笔录。

二、善于掌握来访者心理,说话讲究艺术,做好笔录,及时进行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对来访反映的问题,情节简单的,政策上有明确规定的,当面给予答复,及时解决,对情况复杂,案情严重的,一时无法解答的问题,应说明情况,并组织人员抓紧查处。

四、对于来访者的过激言行,做到有礼有节,或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

  

信访人员岗位职责

一、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做好信访工作的登记、呈批、转办、催办、查处、报结、统计、归档等业务工作。

三、研究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动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呼声,为领导决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信息。

四、拟订信访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抓好业务建设,总结和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加强同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

六、做好信访保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热爱本职,不断提高依法办信访水平。

二、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

四、廉洁清正,秉公办事,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遵纪守法,严守机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信访工作保密规定

一、群众来信由专人负责收拆,不得丢失和泄露。

二、接待群众来访应在不暴露来访者条件下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两批来访不得在同一室接待。

三、处理信访严格按信访处理程序进行,不得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至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

四、信访材料、信访登记簿和微机中信访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查看。不得在外随意谈论信访情况。

五、信访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复印,信访工作笔记本列入密级管理。

六、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要注意保护举报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地址和单位。

七、要求查询信访处理情况时,必须确认是此件的信访举报人,方予答复。不得在电话中答复查询的有关问题。

八、向信访举报人复信不得使用标明纪检监察部门的信封。

九、作废的文件资料、信访材料和工作笔记本等,要按规定销毁。

十、查阅信访档案和文件材料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让他人随意复印或抄录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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