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师专学生评优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培养目标,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文山师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对象:文山师专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  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三•  评选比例: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10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选人数的 5% ,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可酌情优先。

四•  “三好学生”推选条件:

(一)学年综合考评分在班前 5 名。
(二)思想品德好
1 、 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势,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教育课,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习惯。
3 、 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不断加强组织纪律性,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4 、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课余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
(三)学习好
1 、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立志成材。
2 、 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严肃对待各个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学习),重视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综合问题、综合能力的培养。
3 、 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并通过国家英语过级统考(专科二级),一年级学生外语成绩 75 分以上,凡国家统考课程均在良好以上。
(四) 身体好
1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 80 分以上,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 标准。
2 、坚持参加课外锻炼,其他文体活动基本全勤。
3 、 爱清洁、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力好。注重技能和各项实践能力的培养。其中师范生要求

普通话测试中文专业学生在二级甲等能上,非中文专业在二级乙等以上,三笔字成绩合格以上,实习成绩优秀。

五、 优秀学生干部推选条件

(一)学生干部是指班级干部,校(系)级学生会、校团委干部,学生宿舍楼、层长,学生社团管理干部,记者站、广播站站长等。

(二)评选条件如下:

1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 综合考评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认真旅行岗位职责,积极肯干,工作成绩突出,能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 、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学年平均成绩达 75 分以上。 评选年度本专业开设的所有必修课、限定选修课成绩全部及格以上且无缺考情况。 外语达到同级三好学生的要求。
4 、 连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一年。 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群众基础扎实,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受到同学的好评。

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为了表彰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决定于每年四、五月间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毕业的专科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毕业生综合测评位于全班前列。

2、就读期间,曾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科总评成绩不低于78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2.3(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1.3,考察科目合格)。英语通过专科二级,实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成绩优秀。
4、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就读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比例:
1、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经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2、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选人数的6%。

四、奖励办法 

1 、各类评优奖励的评选工作都在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基础上进 行。各项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以精神鼓励为主。
    2 、 对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学校进行通报表彰,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3、凡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者,毕业就业时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提出建议,给予择优录用。

文山师专

2005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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