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能 
    

  学生处是校党委和行政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教育、 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国防安全教育及军训、学生就业、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奖励与惩处、班主任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在高校的学生管理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 组织实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2 、 组织实施学生职业理想教育; 3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 、 学生日常文明行为教育与管理; 2 、 学生证件管理;
    3 、 学生档案管理; 4 、 学生信息统计; 5 、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
    6 、 接待和处理学生来信、来访;
   (三)负责学生奖励与惩处工作
    1 、 学生奖学金评定、发放工作; 2 、 评优工作(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 、 社会各界奖学金设定与管理; 4 、 学生违纪惩处。
   (四)负责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工作
    1 、 困难学生调查及建档; 2 、 困难学生补助、学杂费减免;
    3 、 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招聘、考核及工资发放; 4 、 社会资助的争取与管理。
   (五)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 、 认真领会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人民银行的有关文件精神;
    2 、 掌握受助品学兼优贫困生材料; 3 、 积极与银行联系,做好贷款工作。
   (六)、负责学生就业工作
    1 、 制定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2 、 开展学生就业指导与咨询;
    3 、 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和就业基地建设; 4 、 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洽谈;
    5 、 处理毕业生遗留问题和改派。
   (七)班主任管理与考核
    1 、 按时发放班主任月报表; 2 、 对班主任的计划与总结、月报表作好登记;
    3 、 学期末对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
   (八)与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学生国防安全教育及军训。
   (九)负责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布署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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