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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结合起来,创建健康、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以达到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依法教育和依法育人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文山师专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各部门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制定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研究布置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制定制度 学校综治委制定《文山师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文山师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标准》、《文山师专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文山师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山师专灭火应急方案》、《文山师专防火安全责任书》、《文山师专治安管理公约》等制度、措施,实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次序管理 为了规范校园交通安全次序,保障师生安全,决定增加几道门的门卫管理员,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赌住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推销、经商活动。在教学时段内,外来车辆不准驾驶入校园(到我校办公事者除外)。车辆进入学校必须减速慢行,禁止在校内鸣笛,并按指定地点停放(夜间需要停放的,须经保卫科同意方可停放),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五、加强校园次序的整治力度 1 、未经批准,校内不准乱摆设摊点,各商业网点的承包人,不准超出承包合同规定地点经营,经营时间不准超过 23 : 30 分,违者给予每次 50 元的经济处罚。 2 、我校所管范围内的食堂、小买部、饮食摊点,不准出售白酒给学生饮用,如果出现酗酒哄闹、打架斗殴等行为,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出售一瓶(一斤)白酒,给予 50 元的经济处罚。 3 、我校所管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禁止在 23 : 00 后让学生上网,违者给予 50 —— 100 元的经济处罚。 4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和乱贴广告,违者给予 50 —— 100 元的经济处罚。 六、加强安全管理 学生处、保卫科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抓好各种风险的预防处置工作,杜绝重大消防事故发生。按《文山师专治安管理公约》的规定,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使用电热器、点蜡烛照明的行为严肃查处。 各部门对所属的实验设备、教学设备、贵重物品、现金票证、易然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强检查,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度落实要查细,责任到人要查实,存在问题查整改,重大问题要报告(向保卫科和有关部门各报一份,本部门留一份)。 七、预防和扫描社会丑恶现象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以零分计。 严肃查处以下行为:赌博、嫖娼卖淫、吸毒、制造贩卖传播违禁物品,情节严重、性情恶劣的,给予校纪处分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教育管理不力的责任。 八。建立昼夜巡逻制度 值班员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文山师专治安管理公约》等管理制度。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 九、设立文山师专综合治理奖 。 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年终考评情况,对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表彰奖励工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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