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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对我校学生的行为规范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在言行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条 热爱祖国 , 服务人民 , 自觉维护和平、稳定、团结。 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关系 , 树立全局观念,做到: (一) 不传播政治谣言及书写、张贴、散发反动或影响稳定的大小字报、标语等宣传品; (二) 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 (三) 不成立和参加非法组织 ( 包括同乡会 ) ,不策划非法活动; (四)不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罢课或破坏正常学习、工作秩序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五)不参加邪教及黄、赌、毒活动; (六)不搞极端个人主义。 第三条 勤奋学习、求实求真 ﹑学业有成。做到: (一)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不旷课; (二) 自习或自修不聊天、不吵闹 ﹑不玩耍; 第四条 诚信考试,履行践诺。做到: (一) 考试不作弊,作业不抄袭 ﹑不敷衍; (二) 不拖欠学费,不拖欠贷款; (三) 不道听途说,不搬弄事非,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条五条 遵纪守法,做到: (一)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 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三) 敬谦崇洁,公道正派; (四) 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 明礼修身,知行统一,严以律己,遇事冷静。做到: (一)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举止得体,饭堂用膳文明,宿舍生活文明,公共场合言行文明,行为雅观; (二)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 (三) 关爱自然,保护花草树木,爱护校园环境; (四) 尊敬师长,关心﹑团结同学,不拉帮结派; (五) 仪表整洁大方,待人宽容礼貌; (六) 自觉遵守集体公约,积极参加宿舍文明建设; (七) 遇到停水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安静和冷静,通过学生干部或管理﹑值班人员及时解决问题。严禁起哄滋事,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第七条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做到: (一) 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 (二) 自觉维护和保持公共卫生; (三) 珍惜水、电资源,杜绝各种浪费; (四) 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第八条 强健体魄,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热爱生活。做到: (一) 积极参加晨练和课外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身心健康; (二) 积极克服学习上﹑经济上﹑生活上的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 (三)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 第九条 附 则 (一) 学生违反学校行为规范,有如下情况者,应予登记: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乱倒剩饭菜,乱泼水; 2﹑践踏草坪,破坏、损毁花木; 3﹑故意污损墙壁及其他公共场所; 4﹑不收蚊帐,不叠被,不参加宿舍卫生清洁工作; 5﹑学习﹑休息时间内,在教室﹑宿舍有下棋﹑打牌﹑奏乐器﹑放音响﹑玩电脑游戏等行为; 6﹑打电话骚扰他人; 7﹑在教室﹑宿舍内喝酒﹑吸烟﹑打球; 8﹑在公共场合男女交往不文明; 9﹑穿拖鞋木屐或只穿背心、内衣裤到教室图书馆办公楼及其它公共场所; 10﹑不按时作息,熄灯后在宿舍区高声谈论﹑喧哗﹑吹哨; 11﹑开会迟到、早退及讲话、喧闹; 12﹑对老师,工作人员有不礼貌言行; 13﹑违反规定,到异性宿舍互访; 14﹑在网络上浏览﹑传播不实﹑不健康的信息。 第十条 本规范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文山师专 2005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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