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师专学生行为规范(试行)    

 

  为更好地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对我校学生的行为规范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在言行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条  热爱祖国 , 服务人民 , 自觉维护和平、稳定、团结。

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关系 , 树立全局观念,做到:

(一)  不传播政治谣言及书写、张贴、散发反动或影响稳定的大小字报、标语等宣传品;

(二)  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

(三)  不成立和参加非法组织 ( 包括同乡会 ) ,不策划非法活动;

(四)不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罢课或破坏正常学习、工作秩序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五)不参加邪教及黄、赌、毒活动;

(六)不搞极端个人主义。

第三条  勤奋学习、求实求真 ﹑学业有成。做到:

(一)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不旷课;

(二)  自习或自修不聊天、不吵闹 ﹑不玩耍;

第四条  诚信考试,履行践诺。做到:

(一)  考试不作弊,作业不抄袭 ﹑不敷衍;

(二)  不拖欠学费,不拖欠贷款;

(三) 不道听途说,不搬弄事非,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条五条  遵纪守法,做到:

(一)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  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三)  敬谦崇洁,公道正派;

(四)  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  明礼修身,知行统一,严以律己,遇事冷静。做到:

(一)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举止得体,饭堂用膳文明,宿舍生活文明,公共场合言行文明,行为雅观;

(二)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

(三)  关爱自然,保护花草树木,爱护校园环境;

(四)  尊敬师长,关心﹑团结同学,不拉帮结派;

(五)  仪表整洁大方,待人宽容礼貌;

(六)  自觉遵守集体公约,积极参加宿舍文明建设;

(七)  遇到停水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安静和冷静,通过学生干部或管理﹑值班人员及时解决问题。严禁起哄滋事,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第七条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做到:

(一)  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

(二)  自觉维护和保持公共卫生;

(三)  珍惜水、电资源,杜绝各种浪费;

(四)  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第八条  强健体魄,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热爱生活。做到:

(一)  积极参加晨练和课外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身心健康;

(二)  积极克服学习上﹑经济上﹑生活上的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

(三)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

第九条  附 则

(一)  学生违反学校行为规范,有如下情况者,应予登记: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乱倒剩饭菜,乱泼水;

2﹑践踏草坪,破坏、损毁花木;

3﹑故意污损墙壁及其他公共场所;

4﹑不收蚊帐,不叠被,不参加宿舍卫生清洁工作;

5﹑学习﹑休息时间内,在教室﹑宿舍有下棋﹑打牌﹑奏乐器﹑放音响﹑玩电脑游戏等行为;

6﹑打电话骚扰他人;

7﹑在教室﹑宿舍内喝酒﹑吸烟﹑打球;

8﹑在公共场合男女交往不文明;

9﹑穿拖鞋木屐或只穿背心、内衣裤到教室图书馆办公楼及其它公共场所;

10﹑不按时作息,熄灯后在宿舍区高声谈论﹑喧哗﹑吹哨;

11﹑开会迟到、早退及讲话、喧闹;

12﹑对老师,工作人员有不礼貌言行;

13﹑违反规定,到异性宿舍互访;

14﹑在网络上浏览﹑传播不实﹑不健康的信息。

第十条  本规范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文山师专

200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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