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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历任部长、副部长
 ·第一任部长:
  王国定(1993.03—1996.09)
 ·第二任部长:
  郑世周(1996.09—2004.12)
 ·现任部长:
  赵保发(2004.12—今)
 ·现任副部长:
  马文华(2004.03—今)
 
 
 

文山师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主要工作原则是: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和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党委及其成员的责任
党委对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党委其他成员负重视和支持的责任。
  1、把学校党建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学校党建工作,积极听取各党总支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调查研究,抓住重点,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落实。
  3、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支持和指导各党总支抓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做好理论武装工作。
  4、加强各党总支班子的建设,选配好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重视和关心党务干部的使用、培训和交流,为各党总支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5、发挥各党总支联系群众、协调各方面关系的作用,经常通过党总支了解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状况以及对本单位重要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党总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6、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坚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活动。
  7、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规范和创新学校党建工作。按期进行换届改选,明确党委班子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8、加强对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领导,通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适时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严肃处置违纪和不合格党员。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及其成员的责任
党总支对本总支的党建工作负责,党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1、认真组织本总支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党总支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按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程序办理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做好本总支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及其成员的责任
  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责,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坚定理想信念;学习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党支部要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不断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
  3、认真贯彻“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党支部每半年过一次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5、一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个党员要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不足如实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程序办理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并及时上报上一级党组织。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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