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也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党委决定,从2002年开始,我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自然年度进行,坚持每年十二月下旬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对全校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学校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罚不合格党员,实事求是地解决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评议内容
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一)学习上是否努力、刻苦,是否积极参加学校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是否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工作和主观世界的改造。
(二)政治上是否清醒、坚定,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是否站在教育改革和发展前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做出积极贡献。
(四)是否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坚决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主动地做好扶贫济困工作,艰苦奋斗,自觉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要相对集中,不要拖得过长。其方法步骤为:
(一)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前,要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十六大修改的党章和十六大报告为主,着重抓好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党纪教育。学习方法可以灵活多样,但要讲求实效。
(二)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求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充分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自评前,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再由党员个人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三)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有话讲在当面,不搞背后议论。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虚心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其他党员。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解决。党内互评后,要采用开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形成支部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考察组,由支部大会民主推荐2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组成员。考察组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履行支委会的职责。
(五)表彰和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的好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党委批准,由学校党委在“七一”给予表彰。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考察组)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报学校党委审批。对在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工作要做细,方法要得当。
四、预备党员的民主评议
预备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与正式党员相同。但是,对预备党员只写评语,不定格。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对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可以给予口头表扬,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预备党员不作劝其退党处理,对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或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民主评议党员等次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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