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部门简介  部门职责  干部工作  组织工作  机构设置  党委党校  表格下载  云岭先锋  学校主页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中共文山师专委员会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我校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评价,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制度,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意见》(文发[2007]1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了解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状况及工作情况,及时对领导干部交换思想、开展批评、提出要求,是《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党组织了解、关心、爱护、帮助干部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我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坚持谈话制度,积极开展谈话活动,以促进各级干部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化解各种矛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领导班子执行力、创新力和凝聚力。
  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和保护干部。
  谈话人要按照谈话内容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向被谈话对象通报情况,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谈话要有针对性,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善于启发和疏导。对工作中犯有较严重错误的同志,要注重治病救人,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奋精神,轻装前进,从而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被谈话对象要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谈话,珍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被谈话对象要虚心接受教育,认真搞好整改。
  谈话中被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问题和要求,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处理。涉及信访举报问题的谈话,谈话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单位、姓名和将举报信件直接交谈话对象阅看。相关工作人员对有关内容要严格保密。谈话对象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和打击报复。对失密、泄密者以及搞打击报复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主要对象与责任分工
  我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对象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与干部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校级副职由党委书记或校长负责谈话;各系各部门正职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校长负责谈话,也可由党委委托纪委书记、组织部负责人谈话;各系各部门副职由纪委书记、组织部负责人谈话,或由分管领导负责谈话。各系各部门下设科级干部的谈话,由纪委书记、组织部负责人进行;也可委派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谈话。
  四、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领导干部谈话包括任职谈话、免职谈话、退休谈话、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几种形式,主要以个别谈话为主,在干部竞聘上岗、班子换届调整等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1、任职谈话。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轮岗等职务发生变动时,党委或者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在组织决定任职后一周内同其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组织决定及任职的主要理由;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新任职岗位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和建议等。属于交流任职的,还应当介绍任职单位及其领导班子的主要情况。
  2、免职谈话。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受到组织处理、辞职、身体状况等原因免去现职,党委或者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在组织决定免职后一周内同其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组织决定及免职的主要理由;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和建议等。
  3、退休谈话。领导干部退休(提前退休)时,党委或者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一周内同其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讲明干部退休的政策规定;对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鼓励谈话对象继续学习,关心党的事业;说明组织上关于退休干部从业的有关规定,提出希望和要求;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等。
  4、日常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够团结协调、领导干部个人有思想问题、考察考核或民主评议情况需向干部本人反馈、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干部本人遇有重大事项或生活上遇到困难、干部本人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反映问题等情况或因工作需要,党委或者组织部门的负责人,应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与干部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听取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汇报以及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有关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和干部的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5、提醒谈话。在群众信访举报、民主评议、干部考察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发现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负责人,要及时同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谈话的主要内容:明确指出需要注意或纠正的问题;请干部本人对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和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6、诫勉谈话。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问题尚未构成纪律处分,按照省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诫勉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诫勉的,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其谈话诫勉。诫勉谈话要以个别方式进行,并且应当与下达的《诫勉通知书》一并进行。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宣布诫勉决定,明确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帮助干部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听取干部本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表态;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等。
  五、领导干部谈话工作的组织实施
  我校领导干部的谈话工作,由学校党委、纪委及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年度考核和干部任期届满进行定期谈话,可安排在期末或第二年的年初进行。具体时间由负责谈话的校级领导确定。结合班子调整、干部配备、民主评议干部和督察评价工作的情况,安排不定期谈话,每学年一至两次。纪委、组织部要结合在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校党委汇报,提出有关谈话时间、对象和内容的建议,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简要填写《文山师专领导干部谈话情况登记表》,由组织部督察、保管和存档。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增强谈话效果,要认真抓好谈话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把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落到实处。对于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其立即改正,或报校党委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党委每年的谈话情况在年终时要形成综合汇报材料,报上级组织部备案。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文山师专领导干部谈话情况登记表


                                            中共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07年9月3日

 
[首页]  [返回]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云南省文山县城学府路1号  邮编:663000  电话:(0876)8886202  2152095
2003年3月30日建站 2005年10月30日改版 2007年5月再次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