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学校党委党发[2004]40号《文山师专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
一、校级领导的考核,按《办法》的相关程序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二、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分为部门考核、综合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评分)和领导考核三块。
(一)部门考核(20%)
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考核不定等次。考核办法参照各部门考核体系进行。
(二)综合考核(30%)
召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职工代表(不少于全校职工总数的30%)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文山师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中的指标对中层干部进行量化评分。
(三)领导考核(50%)
由校领导针对平时各位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结合实际进行评议评分。
(四)考核结果
召开学校考评委员会会议,根据部门考核、综合考核和领导考核的情况,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审核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事项,按《办法》执行。
四、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